2014/5/9 「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公告修正
行政院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「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24日以院臺衛字第1030017990號公告修正,並自即日生效。檢附公告影印本乙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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